5 质量要求 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。 表1 感官指标 项 目 原种、栽培种 菌丝体 洁白、密集、粗壮,顶端整齐、生长有力 杂菌、害虫 无 原基 少量 菌皮 无或上部轻度有 发菌程度 满瓶 菌丝自溶、吐黄水、脱壁 无 气味 无异味 6 检验方法 目测、鼻嗅。仍不能确定的,再培养、镜检。 7 检验规则 7.1 交收检验 交收检验项目为表1中各项感官指标。 7.2 抽样 7.2.1组批 以同一种源,同一制作方法,同一培养条件的为一批。 7.2.2抽样方法 原种、栽培种分别按批量的5%、1%随机抽样,但试样数量最少不应少于20瓶。 7.3 合格判定 同一样品中,各项指标符合表1中规定的要求,判该样品合格。其中有一项指标不合格,判该样品为不合格。根据检验结果,计算出样本中的合格数和不合格数。当不合格数≤5%时,判该批为合格;当不合格数>5%时,判该批不合格。对不合格批可作必要的技术处理后,按 7.2重新抽样检验。仍不合格的,判该批不合格,并不得再抽检。 8 标志、包装、运输、保存 8.1出售的各级菌种应签发菌种质量合格证,外包装箱上应有清晰、牢固的标志。 8.2标签应标明下述内容: a) 菌种名称、级别 b) 生产许可证号 c) 执行标准号 d) 生产单位名称、地址及商标 e) 接种日期、有效期限 8.3包装 原种、栽培种外包装应贴上标志、标签,并应符合GB/T 191、GB/T 6388的规定。 8.4运输 8.4.1向外调运的菌种,应按GB 15569规定,办理植物检疫证书。 8.4.2各级菌种不得在30℃以上环境中运输。 8.4.3运输工具应有防震、防晒、防潮、防污染等措施。 8.5保存 在空气相对湿度为60%左右,温度为10℃~20℃的通风、清洁、避光的室内保存,保存时间棉籽壳种不超过20d,麦粒种不超过15d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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